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第9号令
国平律政集团旗下 龙国平律师网(lgpls.com) 转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现就复工复产有关事项发布如下命令:
一、全县所有村组、社区、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继续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对村组、社区、小区、庭院的居民在防疫期间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严控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做好登记备案、跟踪管理,严禁打牌赌博、聚餐聚会、走亲访友等高危行为。
二、允许“一照两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齐全且符合防控措施要求的粮油店、果蔬店、副食品店、便利店、母婴店、农资店等生产生活物质供应商恢复经营活动。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营业场所必须备足口罩、手套、洗手液及特殊要求的防护用品,按规范做好消毒等防控措施,禁止使用中央空调,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禁人员聚集,引导消费者即买即走,鼓励送货上门和电子支付结算。
三、县内所有交通道路必须保持畅通,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的有序通行。高速公路互通口和国省干线公路入口继续设置疫情咨询服务站,但不可阻断交通。
四、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开通汝城-郴州、汝城-韶关、汝城-赣州等长途客运班线。
五、开辟农业生产物资、群众生活物资、复工设备建材、复产原料物资、疫情防控物资等物品运输车辆的绿色通道。来自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运输车辆实行卸货转运或下货不下人管理,其他运输车辆及人员由所在企业或乡镇、村、社区负责跟踪管理。
六、按照“一个企业、一名联系领导、一个医疗防疫服务小分队、一名防控联络员”的原则,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服务和监管。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实行报备制度,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并于复工复产前24小时进行报备。在工业园区的,向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备;在工业园区之外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汝城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