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 不起诉意见获得采纳

图右一为龙律师
国平律师网站长快讯(2020年5月11日):
龙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提出不起诉意见获得采纳。
2020年5月11日上午,作为担任被不起诉人朱某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指定辩护人龙国平律师参加了汝城县人民法院在汝城县职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举行的对未成年人朱某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并作了发言,感谢有关司法机关给了被不起诉人朱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和对辩护人意见的尊重,同时,勉励被不起诉人朱某努力学习,引以为戒,遵纪守法,为社会多做贡献,做个好公民等。
参加仪式的还有案件检察官、侦查人员、校方代表、被不起诉人法定代理人等。
附:龙国平:《辩护永远在路上》
1.龙国平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担任未成年人朱某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时间跨度已达三年即2018、2019、2020年,时间也是一种成本,无论对谁。
2.龙国平律师宁愿减少律师代理费,也要维护被不起诉人的利益最大化,法律援助刑事案件,本来是要代理三个阶段,如果不经历审判阶段,龙国平律师即损失了审判阶段的律师代理费1500元(侦查阶段为800元、审查起诉阶段为1200元),对此龙国平律师不后悔,也不遗憾。
3.当龙国平律师首先口头对办案人员提出不起诉辩护意见时,办案人员提出要龙国平律师负责加强监管,听到虽有点震惊,但也没有推诿。
4.家庭环境特别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第一监护人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为关键,担任过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感受颇深,其次,成长经历包括交什么朋友,以及现实社会和所处环境等也有较大影响,每一个案件所展示犯罪行为结果后面既有必然也有偶然。
5.不起诉结果实际上只是龙国平律师的第二期望值,当然不是龙国平律师的第三期望值缓刑或减刑,龙国平律师的辩护第一期望值(无罪)是很难实现的,只能是内心的,这囿于中国的司法现状和当下法治水平等因素,更何况是个援助案件,我的辩护注定只能是个过程,所以,龙国平律师认为:律师辩护永远在路上。
6.由于近年辩护律师的处境时有恶化,司法行政化展露无疑,司法独立也少有提起,法律界有分量有独立有异议的声音几乎为零或者音量已降为零,说好话,唱赞歌,自吹自擂的倒是不少,包括认罪认罚、量刑意见、审判中心等这些似乎“高大上”其实都在压缩辩护空间,实质是公权越来越不尊重私权,有些根本就是公权的一厢情愿,从来就没有也不曾看到听到听取采纳律师群体这个私权典型代表者生存的话语权利,当然律师被监管被规范被处分倒是越发严峻,连县一级也对律师已进行实体监督管制,一部分律师或者全体法律人不得不沦为权力的附庸,如某领导一切,政治形式主义已蔓延到司法领域,法律人的那种客观、理性、理智、中立、独立早已附和政治形式主义,当然,庆幸的是标榜“法治”也确实是一种进步,只是法治道路仍然显得那么漫长而遥远,所以,我的有生之年:辩护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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